登封市人民醫院車輛管理規定
為保障院內順暢通行,不造成消防安全隱患,確保住院患者生命安全,保證120生命綠色通道暢通,特制定以下車輛管理規定。
1、進入醫院的車輛,應服從醫院車輛管理人員的指揮與管理,如有車位應按車位停放,地下室有限車位僅供請上級專家及來院搶救病人的醫生使用。
2、車輛必須按規定路線進出,減速慢行,禁止鳴笛、逆行,如無車位,請自覺把愛車開出醫院,在院外尋找車位停放。
3、院內禁止大型客貨車進入醫院。
4、為加快醫院車輛的流轉速度,進入醫院車輛不得超過20分鐘,超過20分鐘進行收費。
5、不得隨意占用消防安全通道、120生命安全通道,隨意停放造成延誤搶救病人和消防安全隱患的,要追究刑事責任。